当一方下落不明时,另一方要求离婚的,有两种处理方式,第一种是可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在此种情形下,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和缺席审判的方式来处理案件,公告期国内的是60日,涉外的是三个月,在此种情况下,诉讼周期会比一般的案件稍长一些,而且如果是第一次起诉,又没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情况下,可能会判决驳回,需要再次起诉离婚。另一种是在对方失踪达到一定期限后,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宣告失踪要求已经失踪满两年,在经过特别程序宣告失踪后,另一方再向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离婚。这两种方式最终都能够达到离婚的目的。不过在实际审判实践中,当事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尽量找出证据证明对方确实杳无音信,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式,这样才能得到公正的判决和正确运用法律。
一、找不到人怎么离婚?
既然夫妻一方找不到对方能离婚,那么找不到人怎么离婚呢?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了,这婚到底怎么离,是去还是去民政局?
找不到人怎么离婚?在司法实践中,在受理这类案件的时候分为两种情况:
1.nbsp;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在这种情况下找不到人怎么离婚?
这种情况下,有两种方法可以选择:
(1)向申请失踪或死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后以上),人民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2)直接向起诉离婚。
对于这种找到人怎么离婚的情况,的具体做法一般有五步:
第一步:一方当事人向起诉离婚要求立案。
第二步: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或是无人签收,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第三步: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无法直接送达。
第四步:开局公告送达的单据,有原告交纳一定数额的送达费后,在的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中告之对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公告期国内案件60日,涉外案件6个月。
第五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
2.夫妻一方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在这种情况下找不到人怎么离婚?
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因夫妻一方出走,不与家庭联系,不承担家庭义务,故意违反婚姻义务而导致夫妻情感确已破裂,这个时候当事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项“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向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