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的权利:
一、债权人代位权;
二、免除债务权;
三、债权转让权;
四、撤销权。
一、对方欠钱不还起诉,但对方没有偿还能力怎么办
第一,看看有无实现债权人代位权的可能。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第二,要看看有没有连带责任人。连带责任人承担的责任与债务人承担的责任相同。法律规定债权人债权到期后既可以起诉债务人,也可以起诉连带责任人,或者同时起诉二者。
第三,看看有无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可能。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消极处分自己财产,有危害债权人债权之虞时,请求撤销债务人之处分行为的权利。
第四,看看有无行使商事留置权的可能。
二、债务人和债权人有什么不同
最大的区别在权利和义务上。债权人享有债权、代位权、撤销权、债权转让权等全面李,而债务人在双务合同中给予一定的抗辩权。如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债务人是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主体,二者的身份地位不相同。总而言之,债权人与债务人相对应,债权人是行使权利的主体,债务人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三、债务人和债权人如何区别
1、二者定义不同
债权人是指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债务人是指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2、二者享有的权利不同
债权人享有代位权、免除权、撤销权等权利;债务人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
3、二者主体范围不同
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