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人员的思想汇报
我叫XXX,在成XXXXXXXXXXXXXXX
工作。2011
年7
月9
日因为
XXXX
依法拘留,xx月xx日取保候审。平时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以至于现在不但触犯了法律,让自己抬不起头来,同时也给家里带来了更大的经济压力,让家人和我一起承受违法的苦果。我现在已经充分认识到我所犯的罪行,对自己的行为后
悔不已,但是我有勇气和信心改变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位对社会有用的人。
一、取保候审工作单位证明模板
申请人:xxx有限公司,住址:XXX。系犯罪嫌疑人xxx之工作单位。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xx,男,XX岁,工作单位:xxx有限公司。
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xxxx年月x日被xxx刑事拘留,现关押在xxx看守所。xxxx年月x日晚,犯罪嫌疑人xxx驾驶车辆途径xx村撞上李xx,造成李xx死亡。事故发生后,xxx家人、工作单位、朋友积极与被害人家属商谈赔偿事宜并达成赔偿协议并已支付赔偿款,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申请人认为,xxx一贯遵纪守法,工作表现良好,且该次属于过失犯罪,xxx已有悔过表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危害社会治安,也不会在取保候审期间采取逃跑等行为,且单位工作繁忙,也急需xxx返回工作岗位继续工作。申请人为保证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xx遵守有关规定,提出由申请人担任保证人。保证人系在xx市注册并正常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申请人和保证人保证监督被保证人xxx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1)保证不离开本市;(2)保证随传随到;(3)保证不干扰证人作证;(4)保证不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并且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
此致xx市申请人、保证人:x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取保候审申请人应遵守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