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款包括: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
一、签购房合同时需约定好的事项有什么
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约定以下事项:
1、房屋基本情况;
2、房屋销售方式;
3、确定房价及总价、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4、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
5、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及相关权益和责任;
7、公共配套建筑产权归属;
8、面积差异的处理方法;
9、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项;
10、解决争议的方法;
11、违约责任。
二、买房契约怎么写
买房契约应写明买卖双方和该房屋的基本信息;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
三、房产证买二手房只有合同没有收据可以买吗
买卖二手房只有合同没有收据可以,法律未对购房收据作出强制性规定要求。买卖二手房应以书面形式签订买卖合同,并写明买卖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违约责任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