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场地租赁合同集合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概况
1、租赁土地的位置:赤峰市喀喇沁旗仓窖村
2、该地标的土地,靠东为: 道路 ,靠西为: 高速公路 ,靠南为: 蔬菜大棚 ,靠北为: 果林 。其中,南北长 12.5 米,东西宽 42.3 米,土地总面积为: 约404.2 平方米,折合约 亩,详细见附
图。
3、土地使用功能:主要用于乙方承建的 赤朝高速公路一标段 工程
项目部临时道路和临时停车场用地。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并在本协议生
效后将该地标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水井)的管理权、使用权一并让
与乙方,乙方享有对该地标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加以整合、使用和管理
等权利。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支付租金。
3、甲方保证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单方面终止租赁协议。
4、租赁期满后,若工程未结束,乙方需要延长租赁期限,甲方应予
以同意,但乙方应按该协议规定的租赁金额支付给甲方。
5、协议期限内,甲方应保证乙方享有该地标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水
井)的使用和管理的权利。
6、如甲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该土地上从事的活动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从事非法活
动,不得从事与使用功能无关(道路和停车场)的其他活动,不得给
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单方面终止租赁协议。
3、在租赁期限内,如遇到法令性征地,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并退回剩余租金,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4、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按逾期天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支付
滞纳金,乙方擅自解除协议的,所交纳租金不予退回。
5、乙方对该地标内地上附着物(主要是水井)有保护、爱护和维修
的义务。
6、乙方租赁期满后有权要求延长租期,但应按协议规定的租赁金额
支付给甲方。
7、如乙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四、本协议租赁金额为:大写: ,¥ 元。
本协议租赁金额已包括该地标土地范围内所缴纳的各种费用。
五、付款方式:协议签订3日内,乙方支付甲方租金 元,
其余 元在 前付清。
六、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七、甲乙双方因租赁协议发生纠纷,由租赁该土地的所在地进行
裁决。
八、补充条款: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书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临时场地租赁合同集合
甲方:x大梅屯
乙方:
为了发展经济、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甲方所在行政区域的大梅屯河段沿河开采沙石。为了维护合同双方的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公证合理、平等自愿协商的前提下,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开采沙石行政区域范围
㈠、甲方经所在行政区域的大梅屯河段的村委、村民小组及村民会议讨论一致通过,同意将甲方所在行政区域的大梅屯河段沿河滩地通过招商引资由乙方开采沙石。地点由大梅村沿河下游往东方 (地名、滩名)滩尾至上游往东西 (地名、滩名)约 公里左右,宽度为不影响防碍航道通行的情况下均可开发利用。
㈡、甲方所提供给乙方承包的开采沙石场地必须不能有争议及土地纠纷,如果因出现争议或土地纠纷、有村民阻止或防碍乙方生产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工作的,甲方把乙方所缴纳的承包开采费双倍一次性退回给乙方。
二、承包开采沙石的时间
开采时间从XX年11月1日至XX年10月31日止。
三、承包开采沙石费用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一年租金人民币共计 元整作为开采沙石承包费后,方可开采。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贰日内乙方以现金支付承包费给甲方。
五、甲、乙双方在承包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㈠、乙方开采沙石所须的其它有关手续、证明、机械设备安装及费用均由乙方自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承包期间的经营方式和时间甲方不得干涉阻碍。
㈡、甲方负责乙方的生产环境保卫工作,制止一切人为扰乱和破坏生产设备,调解各种矛盾纠纷,确保乙方正常生产和生活。
㈢、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承包的沙地转包或变相转包给他人。甲乙双方共同把场地管理好,甲方有责任禁止一切没有经过乙方同意下进入乙方承包场地进行捞沙、淘金等作业,制止非乙方的所有开采、占有行为。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甲方负责一切相关责任。
六、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果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须一次性退回乙方所缴纳给甲方的费用,同时须补偿乙方人民币 壹万元整;如果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解除本合同,所缴纳的费用甲方将不退还给乙方。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上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应相互配合,平等相待,和平共处,确保安全生产、安定团结的共赢而积极努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临时场地租赁合同集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大学城号地块租用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
一、乙方租凭地点和用途
1、乙方租用甲方位于大学城号地块亩,用于栽植高木乔、灌木和花苗的培养、假植等。
2、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场不属于本协议租赁范围。
二、租用时间
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租期为3年,租用期满后,到期后如甲方暂不使用,甲方可考虑优先与乙方续签租用协议。
三、租用标准
甲方在第一年内免收租金,第二年起按实际面积以每亩元标准收租金。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所租用土地的所有权,乙方在租用期内有租用土地使用权。
2、在租地期间,甲方不干涉乙方在合法范围内的正当经营,但甲方有权就地内部分种植苗木的布置提要求。乙方应充分运用所租用的土地,最大限度做好绿化栽植工作。
3、甲方应将该地块的红线图提供给乙方。
4、乙方不得擅自转租,如经发现擅自转租,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土地。
5、乙方因生产管理需要,经与甲方及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可在租地红线范围内修建临时生产、生活房,其相关的建设手续由乙方自行协调处理,临时建设用房不得从事与绿化无关的经营活动。
6、现场生活用水、用电、绿化用水、用电由乙方自行搭建,并自行协调相相关部门搭接市政水电,在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自理。
7、在租用期半年内,乙方应完成所租土地所有绿化工作,要求乙方提供规划路红线内30m范围内将原地貌推平并出具具体的绿化布置方案,报甲方审批。
8、土地回收
(1)租期到期回收:租约期满时甲方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租期满前运走所有属于乙方的设备、苗木等,合同到期后乙方如有物品在场地内的,视作乙方放弃的材料,连同临建归甲方全权处理。
(2)当规划等相关的变更,甲方需提前个月通知乙方,双方应提前中止本协议。
五、甲、乙双方土地交接时间
双方土地交接时间:20xx年月日,一旦土地交接后,乙方将立即进行该地的绿化工作。
六、其它约定
1、本协议书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该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