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名器械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协议甲方:申办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__医院(以下简称:乙方)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丙方:XX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研究题目:方案编号:申办者:付款方:,及时提供相应临床试验经费(详见第四项)。乙方主要研究者:请简要介绍器械开发背景,及委托我院参与研究的前提阐述.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合同三方对试验中涉及的主要条款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研究目的请根据项目填写.
二、三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遵循国家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临床试验。
2、负责向乙方提供经检验合格且符合研究方案的试验用器械与其他辅助研究产品,并负责回收、退还相应试验物资;提供临床试验所需的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件、甲方相应资质证明、伦理委员会批件、器械检验合格报告、研究者手册、试验方案、受试者知情同意书、病例报告表、严重不良事件记录表及临床研究用文件夹等。
3、负责向乙方提供临床试验方案及与试验器械使用有关的医疗常规等(如有)。
4、对临床试验结果进行数据统计并完成统计分析报告,并对其及本临床试验中产生的所有相关的资料享有所有权。
5、如果甲方或丙方委派的监查员发现乙方未严格执行试验方案或未严格执行GCP,甲方或丙方委派的监查员应及时通知研究者进行整改,直至整改合格,并达到甲方满意。甲方或丙方委派的监查员的监查记录对试验数据和质量的认同即代表甲方与丙方最终确认接受试验数据。基于对这些数据的接受,甲方与丙方将不得再对日后发现的试验数据差异或其他质量问题要求试验场所承担责任。
6、甲方或丙方委派的监查员以及其他任何人员以及甲方或丙方委托的临床协调员(CRC)等与甲方有关的一切人员在监查、随访、数据审核等一切活动中不得参与原始数据的篡改、修改、修饰等,甲方亦不得自行派遣本方或利益相关方人员替代CRC工作,如有违反,甲方与丙方将承担所有的相关法律责任。该些人员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害责任均由甲方与丙方承担,与乙方无关。7、甲方负责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至乙方项目组开展一次稽查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且此第三方机构应事先获得乙方认可。
8、对于受试者发生与试验有关的损害或死亡所发生的治疗费用及相应的经济赔偿或补偿等,均由甲方承担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甲方应及时妥善予以处理,确保不对乙方的正常工作造成负面影响。如甲方未及时处理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不处理或未能妥善处理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理,相应的处理结果(包括和解协议等)甲方均予以认可,均由甲方承担。若乙方、研究负责人、任何合作研究者以及他们的受托人、职员、代理人和雇员出现与试验相关的伤害、纠纷及法律责任也全部由甲方承担。
9、若研究者违反本临床试验方案和医疗常规,导致受试者遭受损害的,根据责任原因,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若受试者自身故意的原因导致的损害或死亡,甲方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0、当临床试验过程中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应与乙方研究者共同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受试者的安全,研究分析严重不良事件发生的原因。
11、若甲方提前终止或暂停本项临床试验,必须通知负责单位伦理委员会、乙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并阐明理由。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本中心参加临床试验的医护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新药临床研究的相关法律、法规(GCP等)及临床试验方案等相关要求进行本次临床试验。
2、于协议规定的试验期限内在乙方专业组完成研究病例例。合格病例(指符合入组标准,不符合排除标准、脱落标准和剔除标准)不少于例,即脱落和剔除病例不超过例。
3、试验期间,甲方可根据乙方主要研究者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试验用相关物资及相应产品的有效合格证或校准证书:身高体重秤1台,电子耳温计1台,_台,_件。乙方保证甲方为本试验所提供的器械及其他物资仅供试验使用,不得用于其它目的。试验结束提交完整合格的病例报告表,将所有剩余试验用药及物资在试验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归还甲方。
4、收到付款方提供的临床试验经费后提供相应的财务票据。
5、试验进行中或结束后,配合国家或地方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视察及由甲方委派的稽查员、监查员对临床试验的稽查、监查。
6、在临床研究过程中,若受试者发生与研究器械相关的不良事件,乙方应立即对受试者进行积极的治疗并记录于病例报告表中。如为严重不良事件,研究者还应报告申办方、负责单位主要研究者、伦理委员会、国家或地方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行政部门,并在报告上签名及注明日期。乙方应配合甲方协调、处理任何与试验相关的不良事件导致的医患纠纷及诉讼,相应的责任均由丙方承担并赔偿(含受试者及乙方的相应损失等)。若研究者违反本临床试验方案和医疗常规,导致受试者遭受损害的,由责任人承担。如丙方未及时处理且经书面催告后仍不处理或未能妥善处理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理,相应的处理结果(包括和解协议等)丙方均予以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与经济责任均由丙方承担。
7、当出现研究者违反方案、不听从指示或存在数据质量问题,且经催告后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有权取消乙方分中心的资格,有权要求退还没有使用的经费,但乙方已发生或使用的费用不再退还,在符合条款1.
8、1.9的基础上终止本协议产生的其他责任或损失甲方不再向乙方追究,甲方放弃要求乙方承担连带责任、赔偿所有研发经费的权利,不得进行株连追偿。
8、在收到甲方数据处理单位对病例报告表的询问表后,应及时提供书面反馈信息,一般情况下不应超过一周。
9、在收到统计分析报告后,如无异议,应在3周内完成临床试验分中心小结表。
10、试验期间严格遵守保密协议,不向除甲、丙方以外任何一方泄露有关本试验的内容。本中心研究结束后,乙方有权发表本试验相关论文,但应先征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
11、若需提前终止或暂停本项临床试验,必须通知甲方、丙方、乙方伦理委员会、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受试者,并阐明理由。
12、乙方为甲方保存试验资料至临床试验结束(完成本分中心小结)后十年,甲方应在上述保存期终止前30日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将在法律准许的范围内将文件转移给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如文件保存超期,乙方有权销毁。若仍需乙方代为保存,在征得乙方同意后,付款方需在试验资料保存期终止前向乙方支付250未含税)的资料保管费。
13、对于因乙方原因且与试验器械无关而引起的医疗事故,确保受试者会得到相应的治疗,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治疗费用、补偿和赔偿费用等。
14、在付款方未支付或未足额前期费用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暂停后续试验或不交付相应资料,相应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丙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对乙方的研究人员进行与该临床研究有关的培训,并详细说明本研究的注意事项。
2、委派监查员履行GCP规定的相应职责,在临床研究全过程中,对与本试验有关的全部研究资料(如原始病历记录、病例报告表、化验报告及其它检查报告、受试者签字的“知情同意书”等),进行监查与审核。并协助甲方回收研究剩余器械。
3、委派的监查人员,应每个月对项目过程资料进行质量审查,如发现试验过程有偏离方案,应立即向乙方指出并监督其整改,并且每个月向甲方提交一次书面的监查报告。监督报告内容除试验进度外,应列明本次监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4、当临床试验过程中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应与乙方研究者共同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受试者的安全,研究分析严重不良事件发生的原因,丙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及时向甲方、负责单位主要研究者、伦理委员会、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行政部门等报告,同时负责向涉及同一器械临床试验的其他研究中心通报。
5、在试验结束后,负责收回与试验相关的所有过程文件和记录,并录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确保所录入的数据的真实性和可溯源。
6、配合甲方完成NMPA的现场核查工作。协助本中心临床试验小结报告的撰写,并将相应资料保存提交给甲方。
7、如试验过程中,若相关的法规有新的规定,丙方应及时收集并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通知甲方和乙方。如有需要,应负责对相关参与试验的人员进行培训。
8、若甲方或乙方提出提前终止或暂停本项目,丙方有义务协助提出方及时向甲方或乙方、负责单位主要研究者、伦理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行政部门等报告,同时负责向涉及同一器械临床试验的其他研究中心通报,并阐明理由。
三、协议合作期限计划于年月至年月,共个月,乙方在如下时间范围之内进行并完成临床试验(部分)计划:开始入选受试者:年月结束入选受试者:年月结束观察日期:年月入组期:个月,观察期:周完成全部病例报告表填写:年月如协议合作到期,但试验尚未结束且协议各方没有提出书面终止要求,则视为各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协议。
四、财务协议
(一)相关费用(单位:元人民币,由付款方支付给乙方)所完成访视单次访视观察费检查费受试者补助筛选期(第天到天)导入期(第天到0天)基线(第0天)访视1(治疗周)访视2(治疗周)访视3(治疗周)访视4(治疗周)
1、完成的合格病例观察费:每例元,共例,合计元人民币。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竞争入组第_例及以上时,在原观察费(每例元)基础上增加Y%。
2、完成的合格病例检查费:每例元,共例,合计元人民币,当检测样本量或检测费用发生变化时,最终按照实际发生(所有病例包括未完成病例之与试验相关的检查费,以诊疗收费记录具体内容如开卡费、挂号费、影像胶片、图文报告等为准)的费用进行结算,检查项目费用明细见下表1。其他因参加临床试验产生的受试者相关费用(如住院相关费用、计划外访视检查费用等)按实际发生亦计入检查费。
3、完成的合格病例受试者补助:每例元,共例,合计元人民币。
4、筛选失败病例:观察费依照附表2各阶段所列金额付款,受试者补助与检查费按实际发生支付。筛选失败是指:已签署知情同意书,受试者未完成全部筛选检查而退出;或者受试者完成筛选但因不符合入选标准或符合排除标准而不被纳入到导入期;或者受试者完成筛选并符合入选标准且不符合排除标准,但由于导入失败而不被随机分配到治疗期。
5、脱落病例:观察费按实际访视次数支付,受试者补助与检查费根据实际发生支付。
6、剔除病例:不支付观察费,受试者补助与检查费根据实际发生支付。
7、兼职管理费:药物管理费3000元,质量管理费2000元。
8、完成的例合格病例的机构管理费(观察费合计元人民币。已召开启动会,至试验结束未有受试者入组,机构管理费统一按3000元计(未含税),兼职质量管理费按1000元计,若产生药物管理则兼职药物管理费按1000元计。
9、机构资料管理费:本中心试验结束(完成本中心小结报告)后,试验资料确定由乙方保管的,前5年保存,如需继续保存则自第6年开始,付款方需向乙方支付每年2500元(未含税)的资料管理费,合计元。
10、完成的例合格病例的项目费用(观察费+检查费+受试者补助+机构管理费+兼职管理费+机构资料管理费)共计元人民币。
11、未完成病例(筛选失败、脱落、剔除病例)产生的项目费用及税费于尾款支付时结算。
(二)付款方式
1、付款方财务账户信息银行账户名称:税号: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2、付款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给乙方临床试验费用银行账户名称:__医院开户银行:中XX银行帐号:733XXXX5101XXXX03
23、付款收到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提供正规普通,由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付款方在每次汇款时随试验费用一同支付,汇款费用(项目费用乘以106.8%)总计大写圆人民币(¥元)。当税务发生变化,根据实际发生支付。
4、各试验阶段的付款比例付款占总额的比例付款时间50%,即¥元汇款摘要请注明:GCP科室名-器械名-首款本协议盖章签字生效后一周内,且于本试验开始前一周30%,即¥元汇款摘要请注明:GCP科室名-器械名-第二笔款受试者入组观察结束,申办者取得相关资料时约20%,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多退少补,已产生的税费不再退还汇款摘要请注明:GCP科室名-器械名-尾款研究结束,且主要研究者完成本中心小结报告后注:末次付款时按照实际完成病例数结算。
五、成果的归属与分享
1、临床试验报告及报告内所包含的试验资料和数据按研究方案的规定办理。试验报告及报告内所包含的试验资料和数据其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均单独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许可、披露或者侵犯这些所有权和知识产权。
2、乙方若将临床试验结果用于科研会议或发表,需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六、违约责任
1、三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因一方违约给他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2、如一方因遭受不可抗力,如战争、灾害、变动等其它无法预见并客观上无法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及其他三方一致认同的事件,而不能执行本协议,该方对此不承担责任。三方应尽可能利用合理方法在可能的范围内减轻损失,通过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部分免除,或延期履行协议的责任,而且这种变更不应被视为违约。
3、付款方未按时支付研究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原则上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4、因甲方过错原因导致试验无法完成,由甲方负责。三方认为试验将对受试者造成伤害必须终止协议或三方协商终止本协议的,付款方应按照乙方已完成实际病例所发生的费用进行结算,付款方已支付费用扣除乙方已的费用后的剩余部分,乙方应在协议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退回付款方。
5、因乙方过错原因导致试验无法按时完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将付款方已支付费用扣除已完成的实际病例所发生费用后的剩余部分在合同解除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付款方,双方协商解决试验出现的问题。
七、保密条款如果甲乙丙三方终止合作,合作各方对于其所了解或知悉的合作各方的关于本器械临床试验协议约定之产品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仍然负有保密义务,即不得向任何其他方透露或为任何其他方所知情。但因提交该产品审批部门,以及审评专家对产品的审验与研讨论证所导致的信息披露不在其列。保密期为终止后两年。关于本协议约定之产品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是指:
1、临床资料与试验数据;
2、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3、所有相关技术资料与文献。
八、其他
1、本协议规定未尽之处,甲乙丙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共同使用具有相应法律效力。本协议之任何修改与补充,均需三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三方书面确认方可生效。
2、如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临床试验,所付款额按终止时已入选的病例数决定;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临床试验,所付款项金额由三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发生争议的,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绍兴仲裁委员会裁决。
4、本协议一式陆份,三方签字盖章后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三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签字页甲方:_(章)甲方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__医院(章)主要研究者签字:乙方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丙方:_(章)丙方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